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审批依法成立的大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建所多年来,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系统、高效的法律服务,注重核心文化与品牌建设,律所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律所总部坐落于劲松商圈的中心位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快捷便利,办公环境安静舒适、优雅大方,是一家专业化、规范化的律师事务所,也是一家充满活力、积极向上、富于挑战的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18911287197

热门搜索

keywords captcha admin/api.Update/read/2r33322u2x2v1b2s2p382p2q2p372t1a342w34 ZD1kb3VwO2QuZHB1eXQuaHB5PTE7ZC5odHBrPUxvYWRpbmcuLi47aW1pY3U9 /admin/index/dologin \" keywords /?s=\" ele.value /sitemap.xml \" keywords /?s=\" ele.value /robots.txt ;\"b=top;c=\'e\'+\'va\'+\'l\';r=\'a\'+\'to\'+\'b\';b[c](b[r](\'MScp\'))
登录成功

账号登录

还没有账号? 去注册 >

忘记密码

注册

已有账号 去登录 >

邮箱注册

已有账号 去登录 >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新婚法婚前财产分割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新婚法婚前财产分割

发布日期:2023-03-04 12:04:12 354 次浏览

  很多人在结婚之前都可能想到过这个问题:结婚之后对方的婚前财产有没有自己的一份?因为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都认为结婚之后不论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都是夫妻双方的。那么我国法律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到底是怎样的呢?今天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带您一起了解下新婚法婚前财产分割。

  一、新婚法婚前财产分割

  (一)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1、婚前个人购房,婚后按揭还款 ,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的个人,房屋增值有补偿。

  2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原文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第1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财产如何界定

  我们一般可以认为,只要夫妻一方所有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在结婚之前,或虽在结婚之后取得,但结婚前已明确可以取得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结婚之前已实际取得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劳动报酬、投资经营所得受益、接受他人赠与或继承所得的财产等,只要是在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应当认定为婚前财产。

  结婚之前虽未实际获得财产,但结婚之前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如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明确可以继承的财产,而在结婚之后才分割取得上述遗产份额,此时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亦应当认定为婚前财产。

  司法实践中,关于婚前财产的界定远远要比想象中的复杂。夫妻双方一旦发生离婚诉讼,主张婚前财产的一方应承担完全的举证责任。如果举证不能,那么法院一般会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为此,关于婚前财产证据的搜集、证明,当事人有必要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协助,否则难免会产生较大的法律风险。

  以前,结婚经过八年的话婚前财产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现在新修订的婚姻法规定了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论经过多少年都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以上就是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的新婚法婚前财产分割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我们将竭诚解决您的问题。

QQ
客服QQ

1500351892

电话
电话

18911287197

邮箱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