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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法定继承的原则

发布日期:2023-03-04 10:04:57 300 次浏览

  每个人出生的时候,都会有相对应的继承权,因此被继承人将自己的财产进行立遗嘱的时候,继承人是有权是否继承。那么法定继承的原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法定继承的原则

  (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

  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二)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1、即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但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二、确定法定继承人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及其复印件;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资格的证明;

  (三)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五)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六)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亲属关系证明;

  (七)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法定继承人范围和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以上就是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定继承的原则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法定继承的基本原则有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养老育幼原则和互谅互让、协商处理遗产的原则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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