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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什么是转继承?

发布日期:2023-02-26 20:00:13 228 次浏览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就是转继承。关于转继承的问题,下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什么是转继承?

  一、什么是转继承

  1、含义: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

  2、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二、转继承有哪些特征

  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4、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    

  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三、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异同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发生的前提都是继承人死亡。但二者也有诸多区别:

  1.基础事实不同。虽然代位继承与转继承中继承人死亡是基础,但代位继承中继承人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中继承人是后于被继承人死亡。

  2.继承人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的范围限于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及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转继承人包括所有法定继承人。

  3.适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权仅限于法定继承;转继承则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咨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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