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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调解和撤诉有什么区别

发布日期:2023-02-25 16:00:46 551 次浏览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调解和撤诉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
撤诉是指当事人一方提起民事诉讼后又撤回起诉,调解则是在法院主持下原被告达成和解。二者都是在起诉受理后审理终结前。撤诉后可以在起诉,因为撤诉相当于撤回原来的诉,原来的诉不存在了。调解的话则不可以,因为原来的诉还在,按照“一事不再理”原则,法院不再受理。此种情况只能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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