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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赠与合同不可撤销条件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3-02-22 09:00:06 255 次浏览

  赠与合同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赠与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务等性质。关于赠与合同不可撤销条件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赠与合同不可撤销条件是什么

  一、赠与合同不可撤销条件是什么

  1、赠与合同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赠与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务等性质。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赠与合同是有偿合同还是无偿合同

  无偿合同。作为无偿行为,立法者为赠与合同作出了特殊的制度安排。例如,赠与合同虽原则上为诺成合同,但在赠与物权利移转之前,除经公证或为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之外,赠与人可在赠与物权利移转前任意撤销其允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一般是赠与人单方履行将自己的合法财产送给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不承担义务而只享有获得受赠财物的权利。但在附有义务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赠与受赠人,是附有条件的,受赠人在接受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后,必须依法履行赠与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这是因为财产的赠与是在受赠接受赠与合同中所附加的义务,赠与合同才成立,而这部分附加的义务成为赠与合同中的必备条款。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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