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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代位继承制度的含义

发布日期:2023-02-20 16:00:21 165 次浏览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代位继承制度的含义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其应继承份额的法律制度。具体而言:1、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而并非其他亲属。2、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如果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并非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无论继承发生与否,都将不发生代位继承。3、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仅限于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这其中强调两个方面,一是代位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二是代位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直系血亲,配偶、先辈或旁系血亲是不能参加代位继承的。这一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缩小了、同时也明确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4、代位继承中代位人所继承的财产范围是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那部分财产,如果代位人并非一人,那么应该几个代位继承人共同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那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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