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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转继承权的特征

发布日期:2023-02-20 16:00:13 203 次浏览

  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转继承权的问题。那么很多人会想知道转继承究竟有什么特征并且其中含有怎样的法律知识。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只要你好好阅读接下来文章的有关内容,希望你的问题能够迎刃而解。今天,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转继承权的特征

  转继承权的特征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移转给他的继承人”的规定,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

  一、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二、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三、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五、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该条款适用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遇到此类问题,请你认真阅读以上内容。那么希望以上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为你提供的答案能够解决你的问题。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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