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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什么是家庭共同财产

发布日期:2023-02-20 14:25:10 342 次浏览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由家庭成员共同拥有的财产,主要分为:以家庭为单位,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因农村土地承包取得的收益和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财产及其收益两种。关于什么是家庭共同财产的问题,下面由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什么是家庭共同财产

一、什么是家庭共同财产

  1、家庭共有财产,是指由家庭成员共同拥有的财产,家庭共同财产分为以下情形:

  (1)、以家庭为单位,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因农村土地承包取得的收益;

  (2)、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财产及其收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定义】、第五十六条【债务承担规则】

二、家庭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不一样:前者主体是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后者是全体家庭成员。

  2、财产来源不同:前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后者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换言之,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一个家庭要存在家庭共有财产,要具备两方面条件:

  一是有共同的劳动行为或受赠事实;

  二是家庭不仅由一对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组成。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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