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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父母的遗产子孙如何分

发布日期:2023-02-18 16:06:22 459 次浏览

  父母过世后留有遗产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用遗嘱也没有遗嘱的,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关于父母的遗产子孙如何分。下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父母的遗产子孙如何分

  一、父母的遗产子孙如何分

  1、父母过世后留有遗产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用遗嘱也没有遗嘱的,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即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怎么分配遗产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1)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2)不尽扶养义务;

  (3)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孙子可以代为继承的前提条件是老人没有立遗嘱,在老人有立遗嘱的情况下,爷爷奶奶不是必须要为孙子去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除非孙子的父母全部去世,而孙子本人又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哪在立遗嘱的时候,就必须要为这些没有生活能力的人保留相应的份额。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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