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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夫妻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发布日期:2023-02-18 00:46:47 188 次浏览

  夫妻离婚,如果夫妻双方之前有对夫妻共同财产做了分割约定的,从其约定;对财产未做分割约定的,将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法院在分割时会照顾到婚姻中无过错方、女方和照顾子女的这一方权益。关于夫妻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的问题,下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夫妻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一、夫妻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1、夫妻离婚,如果夫妻双方之前有对夫妻共同财产做了分割约定的,从其约定;对财产未做分割约定的,将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法院在分割时会照顾到婚姻中无过错方、女方和照顾子女的这一方权益。一方在分割财产时有隐瞒转移财产的,依法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如何认定个人婚前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几类: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2、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前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实务中,离婚财产纠纷还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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