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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养子女有赡养老人义务吗

发布日期:2023-04-11 02:20:17 299 次浏览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养子女有赡养老人义务吗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不仅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是道德的需要。那么养子女有赡养老人义务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养子女有赡养老人义务吗

  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在法律上也属于父母子女关系,养子女对养父母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民法典》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二、子女欠债父母有责任偿还吗

  子女欠债,如果子女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一般没有偿还的责任。但如果父母继承子女的遗产的,则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子女所欠的债务。

  三、子女赡养老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实践中,以下与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有关的六个问题需要明确:

  (一)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虽然《民法典》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等价交换”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因此,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得以此为由而解除。

  (二)因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身体伤害的,子女是否有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

  父母在抚养子女过程中,他们的一些一般性错误行为曾给子女造成心灵伤害的,子女成年之后,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但是,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犯有虐待、遗弃子女罪行的等等。

  (三)没有经济收入的已嫁女儿有无赡养义务。

  出嫁女儿本人没有收入的,不能作为拒绝履行赡养老年父母义务的理由。因为她们从事的家务劳动与丈夫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具有同等价值,其丈夫劳动所得的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赡养费。

  (四)赡养父母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

  (五)子女怎样分担赡养扶助义务。

  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

  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

  (六)儿子(女儿)去世后儿媳(女婿)是否有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

  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女儿)去世后,因儿子(女儿)与媳妇(女婿)的婚姻关系消灭而使得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

  儿媳(女婿)是否承担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定。因此,不能强令儿媳(女婿)承担此项义务。

  养子女也是要赡养老人的,否则还有可能构成遗弃罪,受到相关的惩罚。以上就是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养子女有赡养老人义务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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