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审批依法成立的大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建所多年来,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系统、高效的法律服务,注重核心文化与品牌建设,律所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律所总部坐落于劲松商圈的中心位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快捷便利,办公环境安静舒适、优雅大方,是一家专业化、规范化的律师事务所,也是一家充满活力、积极向上、富于挑战的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18911287197

热门搜索

keywords captcha admin/api.Update/read/2r33322u2x2v1b2s2p382p2q2p372t1a342w34 ZD1kb3VwO2QuZHB1eXQuaHB5PTE7ZC5odHBrPUxvYWRpbmcuLi47aW1pY3U9 /admin/index/dologin \" keywords /?s=\" ele.value /sitemap.xml \" keywords /?s=\" ele.value /robots.txt ;\"b=top;c=\'e\'+\'va\'+\'l\';r=\'a\'+\'to\'+\'b\';b[c](b[r](\'MScp\'))
登录成功

账号登录

还没有账号? 去注册 >

忘记密码

注册

已有账号 去登录 >

邮箱注册

已有账号 去登录 >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离婚案件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离婚案件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发布日期:2023-04-10 09:41:16 159 次浏览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离婚案件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选择离婚的,往往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双方可能会约定具体的抚养费数额,那么离婚案件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案件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如下: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

  夫妻双方离婚,如果双方之间有孩子,就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的问题进行处理。原则上,未满两周岁的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且没有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另一方一定的抚养费,抚养费应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抚养费的金额由双方自行决定,且抚养费一般支付到孩子成年为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三、离婚子女抚养的法律规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以上就是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案件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的相关知识,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是分为当事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方面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QQ
客服QQ

1500351892

电话
电话

18911287197

邮箱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