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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养子女可以提出解除收养关系吗

发布日期:2023-04-09 02:24:22 324 次浏览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养子女可以提出解除收养关系吗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收养关系而言,是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收养手续的,针对收养关系也可以解除,那么养子女可以提出解除收养关系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养子女可以提出解除收养关系吗

  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解除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我国法律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被收养的子女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吗

  被收养的子女,对养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也就是说,具有第一顺序继承权的子女,是包括养子女的,养子女也有法定的继承权。

  三、如何合法收养子女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才是合法收养。

  一般收养人应该具备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以上就是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养子女可以提出解除收养关系吗的相关知识,养子女如果符合解除收养关系条件是可以解除收养关系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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