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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老公欠债别人把我也起诉了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3-03-30 16:20:20 225 次浏览

应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认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债权人举证。关于“老公欠债别人把我也起诉了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老公欠债别人把我也起诉了怎么办?

  一、老公欠债别人把我也起诉了怎么办?

  应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认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债权人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遇到夫妻一方欠债被起诉找律师有什么用?

  1、欠债被起诉的官司找律师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如果自己处理的话没有处理好可能会导致官司败诉,成功率非常的低,律师的存在肯定有存在的必要的,并且国家也是鼓励大家在打官司的时候委托律师帮忙的。

  2、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调查证据。

  当事人聘请律师以后,律师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获取有关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材料。律师还有权查阅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案情。这样,就为当事人打好官司,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较大的可能。

  3、律师接受聘请诉讼以后,应当出庭参加诉讼,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依法陈述意见和要求。

  三、婚姻存续期内债务怎么划分?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时所负的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解决您的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向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说明详细的情况,一对一解决您的实际问题,可以更好的为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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