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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婚前个人财产要怎么证明

发布日期:2023-03-30 16:00:46 258 次浏览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婚前个人财产要怎么证明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男女到了一个的年龄的话他们都是会结婚的,那么往往为了婚后不会发生矛盾,他们会签署婚前协议,那么婚前个人财产要怎么证明?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婚前个人财产要怎么证明

  (一)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一种证明婚前个人财产的有效方式。建议结婚前对于大额财产例如房屋、车辆、存款、保险、股票、债券等进行公证。但是进行财产公证有时会导致夫妻感情的不稳定,婚姻法律师认为,这还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愿进行。

  (二)保留必要证据

  建议注意保留自己的婚前存款、保险、股票、债券的书面证明;购置重大物品的发票、受赠财物时的书面赠予合同等。以免日后出现问题时,可有证据证明。

  二、怎么证明婚后个人财产

  (一)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二)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三)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三、怎样证明是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公证是一种证明婚前个人财产的有效方式。进行证明时保留必要证据,注意保留自己婚前存款、保险、股票、债券的书面证明;购置重大物品的发票;受赠财物时的书面赠予合同等。《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从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说为了婚后不会发生矛盾的话那么是可以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的,以上就是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婚前个人财产要怎么证明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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