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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哪些财产或权利不可以成为遗产或不可以继承

发布日期:2023-03-30 02:06:00 254 次浏览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哪些财产或权利不可以成为遗产或不可以继承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往往继承人是需要按照遗嘱进行继承的,那么哪些财产或权利不可以成为遗产或不可以继承?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哪些财产或权利不可以成为遗产或不可以继承

  (一)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人身权不能继承。如著作权中署名权。

  (二)与公民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以特定身份为客体的,不能继承。如受遗赠人(被继承人)先于遗赠人死亡的,受遗赠人的继承人不能继承遗赠中指定的财产。

  (三)国有资源的使用权。如采矿权、渔业权等。须重新申请,不能继承。

  (四)承包经营权。承包的收益可以继承,法律允许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继承承包。

  (五)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与房屋一同转移,但是此权利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继承财产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一)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三)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不继承遗产就不用继承债务吗

  不继承遗产就不用继承债务,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以上就是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哪些财产或权利不可以成为遗产或不可以继承的相关知识,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人身权不能继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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