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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3-03-29 12:41:33 256 次浏览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遗嘱的成立方式有很多,为了避免遗嘱造假,遗嘱也是有法定的形式保证遗嘱的真实性。那么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80岁以上老人立遗嘱有效条件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一)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二)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三)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四)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五)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六)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二、80岁以上老人立遗嘱有效条件

  法律并没有对于80岁以上老人立遗嘱有效条件作出特殊规定。立遗嘱的方式有多种,符合规定的条件即可。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三、遗嘱中遗赠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一)据以确认受遗赠权的遗嘱必须是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无效,当然导致遗赠的无效。

  (二)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三)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而遗赠人又没有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则涉及这一必要份额的遗赠无效。

  (四) 遗赠人所立的遗嘱符合法定的形式。遗赠人设立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遗赠无效。

  (五)受遗赠人须为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 。先于遗赠人死亡或者与遗赠人同时死亡的公民,不能成为受遗赠人,因为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六)遗赠的财产须是在遗赠人死亡时能够执行遗赠的合法遗产 。如果遗赠财产不属于遗产,或者于遗赠人死亡时该项财产已不存在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执行,则遗嘱无效。

  为了避免发生遗嘱纠纷,保证遗嘱的真实性,也可以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以上就是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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