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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发布日期:2022-04-06 16:30:30 334 次浏览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非常多的违法建筑,针对违法建筑往往是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拆除的,那么哪些人可以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一、哪些人可以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管理局

有权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对违法占地建设行为享有查处权。存在《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和第七十七条规定的违法占地建设情形之一的,国土局可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治理、停止施工或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但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国土局没有强拆权,不能自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设施。当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诉讼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应该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局

有权对城市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行为和非法临时建设(建筑)进行查处。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六条规定,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以及非法临时建设(建筑),可以结合具体情形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限期拆除及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等行政处罚。但当事人不按照处罚决定要求停止建设或拆除的,城乡规划局不能径行拆除,需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三)乡、镇人民政府

系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的行为查处主体。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四)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哪些人可以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二、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怎样的

(一)执法部门下达书面的整改通知书或限期拆除通知书或行政处罚文书,在文书上会告知你违法的事实、处罚的依据、限期拆除或整改的时间、对处罚不服的诉讼或复议申请时间和部门等内容,而且文书上要有执法单位的公章,执法人员在送达文书时必须是两人以上,而且必须将文书送达给你或你的直系亲属(你是否签收不是必须的,只要送达就可以),如果你的违法建筑未处于使用状态,个别城市也允许现场张贴送达(这种送达方式的合法性本身就存在争议);

(二)强制拆除的部门,既可以是执法部门,也可以是法院,但如果涉及到罚款的话,则必须由法院执行。从你陈述的情况看,你们当地的执法部门并未履行上述程序,则他们的执法涉嫌程序违法,你可以到当地市政府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是市政府或区政府法制办,看执法单位的行政级别和隶属)或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限期拆除违章建筑时多少天

违章建筑限期拆除的限期在现行的建设行政法律法规中未作明确的规定。从具体的操作看应视违章建筑的结构,面积,拆除作业的难易程度确定一个合理的期限。责令违法当事人在15日内自行拆除,而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那么行政机关将依法按下列程序处理,直至强制拆除:

(一)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二)调查:执法人员7日内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及收集其它相关证据。

(三)审批: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四)告知:拟给予处罚的,执法人员将所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处罚的具体内容告知行政相对人,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有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

(五)听证: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听证;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六)处罚决定:行政执法主体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若不服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送达:把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送达行政相对人。

(八)违法当事人在三个月的行政诉讼期限届满当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或行政机关可中止或停止起动强制执行程序,待二审终结后再起动强拆程序(具体时间无法确定)。

(九)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依法予以催告,自收到催告之日起10日内履行。

(十)强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若不服决定,可收到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一)拆除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将依法强制拆除。

(十二)执行:当事人不履行的,由县政府责令相关部门进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所以,依法强制拆除“一处”简易结构的违章建筑,最快应为7个月,如遇诉讼最快应为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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