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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

发布日期:2023-03-26 02:09:03 240 次浏览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

  夫妻在一起生活的时候,如果为了生活需要,其中一方借了钱,或者双方一起借的钱,只要是用在共同生活上的,一般认为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当然还要根据法定的规则来参考,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以下由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解答具体内容吧。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如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婚姻关系中的个人债务

  下列债务一般可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带来的债务为接受遗嘱或赠与一方的个人债务;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一方因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8、夫妻一方擅自为自己设定负担的债务,如为他人担保、代为清偿等。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是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的相关内容,离婚的时候,夫妻的共同债务需要用共同财产来还,个人债务的话要自己还,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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