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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在我国准夫妻买房如果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发布日期:2023-03-25 15:41:06 188 次浏览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在我国准夫妻买房如果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如果在买房的时候,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到时候离婚的时候,是可以分割财产的。那么在我国准夫妻买房如果离婚怎么分割财产?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在我国准夫妻买房如果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现下,婚前买房已成为很多准夫妻的选择。房子作为婚姻关系中大额固定资产,婚前还是婚后买,首付家里给房产证要写谁的名字,父母赞助买房房屋产权归属如何划分等等复杂多样的纠纷在离婚时较为常见。

  (一)男方父母出资给首付

  根据《民法典》“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情况,应指出全资购买,而非仅支付首付款的情况。故,男方父母出资给首付的房子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个人财产给首付,与配偶共同还贷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此,在这种情形下,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房产。

  (三)婚前个人全款购房,加不加名的影响

  根据我国的《民法典》:“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加不加名字在离婚时对房产分割是有影响的,即加不加名决定着在离婚时配偶有无权利分割房产。

  二、分居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是法律上所称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如果我起诉离婚的话可以分夫妻财产吗

  你好,你起诉离婚是可以分割夫妻财产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你们双方有书面约定财产的归属的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规定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就是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在我国准夫妻买房如果离婚怎么分割财产?的相关知识,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得知对于购买房屋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进行分割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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