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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夫妻离婚哪些财产可以分

夫妻离婚哪些财产可以分

发布日期:2022-01-26 15:37:02 269 次浏览

一、夫妻离婚哪些财产可以分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二、夫妻离婚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1、夫妻离婚可以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

2、夫妻还可以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选择诉讼离婚,或者直接选择诉讼离婚。

3、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通常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工资、奖金、知识产权收益等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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