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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遗嘱公证能否直接办理过户

发布日期:2023-03-17 00:20:27 471 次浏览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普法:遗嘱公证能否直接办理过户

律师解答

  遗嘱公证不能直接办理过户。遗嘱公证可以做多份,也可以撤销,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如果继承人仅以一份遗嘱公证要求过户的,房屋登记部门不能判断是否为最终的遗嘱。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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